基金名稱 | 富國天惠精選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LOF) | ||
基金簡稱 | 富國天惠成長混合(LOF) (場內簡稱:富國天惠) | ||
基金主代碼 | 161005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稱 |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稱 |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配套法規(guī)、《富國天惠精選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合同》、《富國天惠精選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及其更新等 | ||
收益分配基準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有關年度分紅次數(shù)的說明 | 本次分紅為2017年度的第一次分紅 | ||
下屬分級基金的基金簡稱 | 富國天惠成長混合A/B(LOF) | 富國天惠成長混合C | |
下屬分級基金的交易代碼 | 161005 | 003494 | |
截止基準日下屬分級基金的相關指標 | 基準日下屬分級基金份額凈值(單位:人民幣元) | 2.1249 | 2.1201 |
基準日下屬分級基金可供分配利潤(單位:人民幣元) | 2,701,343,571.94 | 54,040,807.91 | |
截止基準日下屬分級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分紅比例計算的應分配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 209,780,739.09 | 2,042,283.43 | |
本次下屬分級基金分紅方案(單位:元/10份基金份額) | 1.00 | 0.45 |
注:本基金合同約定,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實現(xiàn)收益的50%。本基金A類份額2017年年度已實現(xiàn)收益為419,561,478.18元,按照基金合同約定,本基金A類份額2017年應分配收益為209,780,739.09元;本基金C類份額2017年年度已實現(xiàn)收益為4,084,566.85元,按照基金合同約定,本基金C類份額2017年應分配收益為2,042,283.43元。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經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復核。
權益登記日 | 2018年4月2日 | |
除息日 | 2018年4月3日場內) | 2018年4月2日(場外) |
現(xiàn)金紅利發(fā)放日 | 2018年4月9日(場內) | 2018年4月4日(場外) |
分紅對象 | 權益登記日在本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 | |
紅利再投資相關事項的說明 | 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所得再投資基金份額的計算基準為2018年4月2日的基金份額凈值,自2018年4月4日起投資者可以辦理該部分基金份額的查詢、贖回業(yè)務。 | |
稅收相關事項的說明 |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規(guī)定,基金向投資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暫免征收所得稅。 | |
費用相關事項的說明 | 本基金本次分紅免收分紅手續(xù)費。 |
1、本公告發(fā)布當天(2018年3月29日)富國天惠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停牌一小時(9:30-10:30)。權益分派期間(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2日)暫停本基金跨系統(tǒng)轉托管業(yè)務。敬請投資者留意。
2、投資者托管于證券登記結算系統(tǒng)(即場內)的基金份額的分紅方式只能是現(xiàn)金分紅。托管于注冊登記系統(tǒng)(即場外)的基金份額分紅方式可為現(xiàn)金分紅方式或紅利再投資方式。對于未選擇具體分紅方式的投資者,本基金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xiàn)金方式。
3、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在每個基金開放日的交易時間內到基金銷售網點選擇或更改分紅方式(僅限托管于注冊登記系統(tǒng)(即場外)的基金份額),通過場外申購本基金的投資者的基金分紅方式以權益登記日之前(不含權益登記日)投資者通過相關銷售機構對本基金的最后一次相關選擇(或修改)確認的分紅方式為準。
4、權益登記日當天通過場內交易買入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而權益登記日當天通過場內交易賣出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權益登記日當天通過場內場外申購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權益登記日當天通過場內場外申請贖回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
5、投資者可以登陸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www.ikeima.com或撥打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95105686、4008880688(全國統(tǒng)一,均免長途費)進行相關咨詢。
6、風險提示:
本基金分紅并不改變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也不會因此降低基金投資風險或提高基金投資收益。本公司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