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富國中證銀行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簡稱“基金合同”)的相關規定,富國中證銀行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簡稱“本基金”)將以2016年12月15日為基金份額折算基準日辦理定期份額折算業務。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額折算基準日
每年12月15日(若該日為非工作日,則提前至該日之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額折算基準日為2016年12月15日。
二、基金份額折算對象
基金份額定期折算基準日登記在冊的富國銀行A份額(場內簡稱:銀行A級,基金代碼:150241)、富國銀行份額(包括富國銀行份額的場外份額和場內份額,基金代碼:161029,其中場內簡稱:銀行分級)。
三、基金份額折算方式
根據基金合同的規定,定期份額折算后富國銀行A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凈值調整為1.000元,基金份額折算基準日折算前富國銀行A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凈值超出1.000元的部分將折算為富國銀行份額的場內份額分配給富國銀行A份額持有人。富國銀行份額持有人持有的每兩份富國銀行份額將按一份富國銀行A份額獲得新增富國銀行份額的分配,經過上述份額折算后,富國銀行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將相應調整。在基金份額折算前與折算后,富國銀行A份額和富國銀行B份額的份額配比保持1:1的比例。
有關計算公式如下:
1、富國銀行份額
富國銀行份額持有人新增的富國銀行份額=
其中:
:折算后富國銀行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下同
:折算前富國銀行A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凈值,下同
:折算前富國銀行份額的份額數,下同
持有場外富國銀行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將按前述折算方式獲得新增場外富國銀行份額的分配;持有場內富國銀行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將按前述折算方式獲得新增場內富國銀行份額的分配。
2、富國銀行A份額
定期份額折算后富國銀行A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凈值=1.000元
定期份額折算后富國銀行A份額的份額數=定期份額折算前富國銀行A份額的份額數
富國銀行A份額持有人新增的場內富國銀行份額的份額數=
其中:
:折算前富國銀行A份額的份額數,下同
3、富國銀行B份額
定期份額折算不改變富國銀行B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凈值及其份額數。
4、折算后的富國銀行份額總份額數
折算后富國銀行份額的總份額數=折算前富國銀行份額的份額數+富國銀行份額持有人新增的富國銀行份額的份額數+富國銀行A份額持有人新增的場內富國銀行份額的份額數
四、基金份額折算期間的基金業務辦理
(一)定期份額折算基準日(即2016年12月15日),本基金暫停辦理申購(含定期定額投資,下同)、贖回、轉換、轉托管(包括系統內轉托管和跨系統轉托管,下同)及配對轉換業務;富國銀行A份額正常交易。當日晚間,基金管理人計算當日基金份額凈值及份額折算比例。富國銀行B份額(場內簡稱:銀行B級,基金代碼:150242)在整個定期折算期間交易正常進行。
(二)定期份額折算基準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即2016年12月16日),本基金暫停辦理申購、贖回、轉換、轉托管及配對轉換業務,富國銀行A份額暫停交易。當日,本基金注冊登記人及基金管理人為持有人辦理份額登記確認。
(三)定期份額折算基準日后的第二個工作日(即2016年12月19日),基金管理人將公告份額折算確認結果,持有人可以查詢其賬戶內的基金份額。當日,本基金恢復辦理申購、贖回、轉換、轉托管及配對轉換業務,富國銀行A份額于2016年12月19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個小時,并于2016年12月19日上午10:30起恢復交易。
五、重要提示
(一)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交易和申購贖回實施細則(2016年修訂)》第十一條之規定,2016年12月19日銀行A級即時行情顯示的前收盤價為2016年12月16日的富國銀行A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凈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富國銀行A份額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價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盤價扣除約定收益后與2016年12月19日的前收盤價可能有較大差異,因此2016年12月19日當日可能出現交易價格大幅波動的情形。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二)本基金富國銀行A份額期末的約定應得收益將折算為場內富國銀行份額分配給富國銀行A份額的持有人,而富國銀行份額為跟蹤中證銀行指數的基礎份額,其份額凈值將隨市場漲跌而變化,因此富國銀行A份額持有人預期收益的實現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其可能會承擔因市場下跌而遭受損失的風險。
(三)由于富國銀行A份額經折算產生的新增場內富國銀行份額數和場內富國銀行份額經折算后的份額數將取整計算(最小單位為1份),舍去部分計入基金財產,持有極小數量富國銀行A份額或場內富國銀行份額的持有人存在無法獲得新增場內富國銀行份額的可能性。
(四)投資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額折算業務詳情,請登陸本公司網站:www.ikeima.com或者撥打本公司客服電話:400-888-0688(免長途話費)。
風險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有風險,決策須謹慎。
特此公告。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