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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富國天成紅利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2011年分紅規則設定的公告

          日期:2011-01-07  字體大小:TTT
          富國天成紅利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于2008年5月28日合同生效。根據《富國天成紅利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的規定,本基金將在滿足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實行定期收益分配機制。
          本基金管理人現決定,2011年本基金將繼續實行定期分紅機制,分紅周期為雙月,即分紅結算日為2011年2月28日、4月30日、6月30日、8月31日、10月31日、12月31日。預定分紅數額為每份基金份額分紅0.01元。在分紅結算日,當本基金滿足《基金合同》分紅條件且已實現收益高于預定分紅數額時,本基金管理人將分配預定分紅數額;當本基金滿足《基金合同》分紅條件但已實現收益不高于預定分紅數額時,本基金管理人將全額分配已實現收益(每份基金份額的最小分配單位為0.001元);在本年最后一個分紅周期,若本基金按照預定分紅數額分配后,仍無法滿足《基金合同》規定的“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實現收益的50%”時,本基金管理人有權提高當年最后一個分紅周期的分紅數額,以滿足上述的收益分配原則。其他分紅事項本基金將嚴格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來執行。
          特此公告。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月7日